2017-08-10 15:15

〔記者王定傳/新北報導〕余姓女子懷疑丈夫與張姓早餐店老闆娘有染,怒控丈夫走暗巷跑進張家「久久未出」,甚至一起出國,搭機座位就在旁邊,求償100萬;新北地院法官認為,無法證明兩人有偷情,判余敗訴,可上訴。

余女提訴主張,丈夫婚後性格大變,常因細故辱罵並動手歐打,幾經波折後,登記離婚,後因顧及小孩再婚,不料去年博客來書局間,丈夫開始行蹤鬼祟,經蒐證發現他與張女過從甚密,共同出外逛街、互動極為親密,數次從防火小巷進入張家,久久未出。博客來

余女還指,去年4月19日至23日,兩人還到泰國旅遊,手機內還有搭肩照、並互傳曖昧簡訊,求償100萬。

對此,張女反駁兩人只是朋友,絕無「久久未出」一事,本案刑事也獲不起訴,余女還因在她早餐店門口貼「大膽淫婦、偷人老公,不知廉恥,不知悔改」而被判拘,另外,她雖有到泰國自由行,與周男同機且座位相鄰,但沒有一起同遊。

法官認為,依余女提出的照片,余夫僅多拉張女手臂或載余女、兩人共同到餐廳,而兩人雖有搭機前往泰國,回來時間也一樣,搭機位子就在旁邊,但也無法證明兩人亂搞,且余夫的機票是其姊夫給他,與旅行社一同前往,張女則是自助旅行,判余敗訴,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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